第十六章 控墨

十四重黎明 · 百叶归秋 · 第16章 · 21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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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一个结论。

“也就是说,必须是真实的、自发的、在某个特定情境下自然产生的那种情绪爆发,才能激活试剂。我可以为了觉醒愤怒去回忆那个摸鱼的组员,但那是‘我让我自己生气’,不是‘我真的在生气’。想出来的气,跟真正被人怼到脸上的气,大概就像是在电视上看台风和站在台风眼里的区别。”

这很合理。如果靠回忆就能觉醒所有试剂,博士当年也不用被追杀得那么惨了——他自己想想悲伤的事就可以原地觉醒十四种能力,还跑什么跑。

陈野决定暂时放弃这个方向。

“好吧。既然开不了新的,那就把现有的练到极致。贪多嚼不烂,先把追思吃透了再说。”

他从沙发上重新坐起来,右手一招,小龙应声飞出,悬停在他面前。他是怎么控制这条小龙的?是靠“想”——他心里想“小龙游过来”,小龙就游过来;想“小龙翻个跟斗”,小龙就翻个跟斗。这种念头是模糊的、直觉性的,就像走路时不需要思考先迈哪条腿。但当他刚才切可乐罐的时候,情况不一样——他需要墨刃保持锋利的形状,需要墨丝精确到毫米级别的定位,这时候光靠“想”是不够的,需要用更精确的意念去约束墨水的形态。

“也就是说,自由操控靠直觉,精细操作靠专注。”他总结道,“直觉我天生就有,但专注需要练。”

怎么练?

他第一个想到的办法是数墨珠。把墨水分散成尽可能多的小珠,然后一颗一颗地数——不是用眼睛数,而是用那种独特的“体感”去感知每一颗的位置。第一次尝试的时候他分出了十几颗,感觉还有很多余力。第二次他分出了三十几颗,体感开始变得模糊,边缘的墨珠位置不太确定。第三次他强行分出了五十几颗,然后所有墨珠同时失去控制,哗啦啦掉了一地。

他把墨水收回瓶中,决定换个方向——既然分珠的上限暂时在五十左右,那就练耐力。他开始尝试控墨写字:让墨水在空中模拟书法,写“永”字。八种基本笔画,横竖撇捺折钩提挑,所有的书法笔法都浓缩在这一个字里,用来练控墨再合适不过。墨水在空中行笔——起笔顿笔收锋,墨水在空中画出笔画,每一笔都需要精确控制墨流的粗细和方向。第一个“永”字写得歪歪扭扭,像蚯蚓爬的;第十个勉强能看了;第三十个的时候,他写出了像模像样的楷体“永”字。

就是那个“永”字,在空中仅仅维持了几秒便溃散了。

“在空中写总是散的,因为没有依托。墨水一旦离开意念的直接约束就会失形。但如果把它落在纸面上呢?纸面上的墨迹是固定的,物理性的,不需要意念持续维持。而且毛笔本身就是用来控制墨水的——几百年来所有关于墨水的技艺都储存在那根竹子管里。”

想到这个,他坐不住了。他想起家里某个角落应该还留着上学时用的毛笔和宣纸——他小学被母亲逼着上过两年书法班,虽然写得一塌糊涂,但工具都是全的。他走到储物间翻找了十几分钟,在书架底层落满灰尘的收纳箱里找到了——一枝中号兼毫笔,半刀泛黄的宣纸,一方廉价的学生砚台,还有一根已经干裂的墨条。那根墨条不能用,但他有墨水瓶里的墨水,砚台只是当个容器。

他把东西搬到客厅茶几上,铺开宣纸,把墨水倒进砚台里,润了润笔,然后悬腕落笔。

第一个字——“野”。自己的名字。笔画简单,但毛笔落在纸上的触感和在空中操控墨水完全不一样。空中的墨水是纯粹的意识造物,每一笔都需要用意念去定义;但纸上的墨迹是物理的,笔锋和纸面之间有摩擦力,墨水会顺着纸的纤维渗透扩散,这些物理反馈反过来校准他的手和脑。他写了十个“野”字,从歪歪扭扭到横平竖直,进步肉眼可见。

然后是“永”字。落笔的瞬间,他感觉到了一种奇妙的东西:那些在空中溃散的字迹,那些难以维持的精确度,在落纸之后忽然变得容易了。纸面上的墨迹不需要持续消耗意念去维持,一旦落定就固定住了。他只需要专注当下的那一笔——起笔、行笔、收锋——而不用担心之前写好的笔画会悄悄变形。

写到第二十个“永”字的时候,他停下笔,对着灯光看了看自己的字。和半小时前相比判若两人。他再伸出左手尝试控墨,墨水在空中凝结成一个“永”字,虽然还比不上纸上的字,但维持的时间明显变长了,形状的边缘不再模糊。

“这东西,靠的是手感。”他把那个空中的“永”字揉回墨团,收回瓶里。毛笔的功能不是制造墨水——墨水他多的是,用意念从墨水瓶里调就行。毛笔是训练工具,帮助他的意念和墨水的物理特性之间建立更精确的连接。就像狙击手拿笔在纸上画线,画线本身不杀敌,但对手眼协调的训练直接影响射击精度。

他找到方向了。

接下来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练习。从傍晚练到深夜,中间只起来上过一次厕所,泡了一碗泡面端到茶几前边吃边写。他反复练习“永”字,练习“野”字,练习母亲的笔迹——拿出那张信纸,对照着母亲的连笔字,一笔一笔临摹,在临摹中感受追思涌上心头时控墨精度的微妙提升。写到后来,纸上的墨水还没干透他就能用意念把它重新收回来——不是收回瓶里,而是让纸上的墨迹重新浮起,在空气中组成立体的图案。

到凌晨一点的时候,陈野靠在沙发上,右手指尖悬停着那条墨水小龙,左手提着一支蘸满墨的毛笔。小龙的鳞片比傍晚时更清晰了,每一片都轮廓分明,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微光。他甚至能让小龙做出更复杂的动作——盘旋、俯冲、摆尾,每一个动作都比傍晚时更加流畅。

小龙落在他肩头,尾巴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他关了灯,最后看了窗外一眼——棚户区的灯火在夜色中星星点点,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犬吠。那扇防弹玻璃窗在夜色中泛着冷光,像一面沉默的盾牌。

“明天去买支好点的毛笔,”他自言自语,“顺便去九歌蹭杯酒。阮玲珑那把扇子,应该还在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