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明年后年

闲游长生路:故乡 · 南天采灵郎 · 第107章 · 31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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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元刚骑上自己的马,拉着另两匹马的缰绳,慢慢往前走。雪又下起来了,细细的,密密的,落在章昭书身上,盖住那张已经没有血色的脸。

他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雪地里到处都是脚印、马蹄印、拖拽的痕迹,白的雪、红的血,混在一起,乱糟糟的。他看着那一片狼藉,忽然想起章昭书说的那句话——“等明年再来一趟,打刀的星星铁应该就够了。要是不够,后年再来一趟。”

明年,后年。

雪越下越大,把那些脚印、血迹,还有那些人,都盖住了。

……

何老教头是平西城防军的七品校尉。

他早年也曾在边军待过。那时候他还年轻,也热血过,想着靠真本事建功立业。后来他醒悟得早。身边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死,有的死在巡逻路上,有的死在大仗里,有的死得不明不白,连尸首都没找回来。他靠着钻营关系调进了平西城防军,安安稳稳地活到了现在。

他很知足。同批的战友里有人官做得比他大,他一点也不羡慕。那不光是靠真本事,更是靠运气杀出来的。更多战友,比他老的、比他小的,早都入了黄土。他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每当他想起英魂堂里那些密密麻麻的灵牌,都格外珍惜眼下的生活。

但他有一件事不如意,就是女儿。

他就那么一个宝贝女儿,生得如花似玉。当年看着她一天比一天出落得好看,他心里别提多得意了。将军家的公子、豪门家的少爷,排着队上门求亲,门槛都快被踏破了。他想着,女儿哪怕闭着眼睛随便挑一个,这辈子的荣华富贵都跑不了,他这当爹的也能跟着沾光。

可这丫头,不选官,不选富,更不选那些生得俊俏的公子哥,偏偏挑了个犟种。又一个心比天高、想着靠自己本事在边军建功立业的愣头青。他佩服那年轻人的武艺,家传的,是真厉害。但他对年轻人打算在边军建功立业的想法嗤之以鼻。

这年头,会打仗的打一辈子仗,会做官的做一辈子官。年轻人要真想“建功立业”,就该收起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直奔官场,早点研究迎来送往,多学学察言观色的本事。

他曾经苦口婆心地劝过女婿,别去边军。自己给他活动活动,先进了北大营,再慢慢挪。看着慢,可比在边军真刀真枪地拼杀不知道要快多少。可心高气傲的女婿还是去了边军,而且是最前线的十三营。女儿也跟了过去。

“你在军营里也呆了小二十年了。也该明白了。”何老教头还在劝女婿,“你武艺这么高,名声那么大,立了这么多功劳,才是个宜节副尉。”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你看我,这辈子安安全全的。现在是翊麾副尉,比你高了两级。你到我这岁数,能不能到我这位置还得两说。”

“但你那官是拿命换来的,我除了年轻时打了两年仗,后面是一点危险都没有。对外说是个吃军饷的,受人尊敬,有身份有地位。可实际上和米铺的伙计有什么区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安全全的,这有什么不好的?”

叶明剑坐在对面,一声不吭。每次回岳父家都得被这么数落一顿,他早习惯了。以前岳母还在的时候,老头子说几句就会被劝住。前些年岳母先走了,老头子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他也只能听着。

“这么大的南秦,边军又不缺你一个人。早点调回来,学点正经的做官本事。”何老教头顿了顿,像是在斟酌措辞,又觉得没什么好斟酌的,便直说了,“说白了就是阿谀奉承、钻营取巧。可这有什么?说好听点叫迎来送往,人情世故,哪样不比你在前面打生打死的强?你杀二十个人,就换来几十两银子,可用完了就没了。你告诉我,这能干什么?”

叶明剑低着头,手指在茶杯沿上慢慢转着,没吭声。

何老教头说着,越说越来劲,端起茶杯往嘴边送,茶汤烫嘴,他又放下了。茶杯底磕在桌面上,闷闷地响了一声,几滴茶汤溅出来,淌在桌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子。他也不擦,就那么看着那摊水渍,像是能从里头看出什么道理来。

“可怜我女儿跟了你。当年这平西城多少个家世显赫的公子追她,她都没答应。你说你让她过的什么日子?是穿金了还是戴银了?天天窝在那个小村子里,我也跟着一天天地提心吊胆的。”

何氏在旁边坐着,手里捏着块帕子,想帮丈夫说两句,又不敢顶嘴,只是小声说:“爹,明剑他也有他的难处……”

“有什么难处?”何老教头瞪了她一眼,“他就是死心眼嘛!”

叶明剑抬头看看窗外,初冬季节,枯枝败叶,没什么好看的。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也开始明白岳父说的是对的。立了多少功劳,总归是上官说了算。靠着打仗拼功劳,哪里有走门路的来得实惠轻松?二十颗人头可能还真不如人家一杯酒水值钱。

何老教头看着他这副样子,语气缓了些,可那缓里带着更深的无奈:“我不是说你不对。你是对的。可对的事情,不一定有用。你想想,你那七个徒弟,你一个一个的教,耗费了那么大的心血,说没就没了。他们的抚恤银子,总共才几个钱?可那些在后方喝喝茶、送送礼的人,人家活得好好的,升得比你还快。人家只要占着那个位置,银子就不愁来源,连俸禄都从来不用动。你说这世道公平吗?不公平。可你怎么办?你跟它犟?”

“岳丈,”叶明剑开口了,声音不高,“都督府的陆胤校尉和我相熟。上次我跟他提了一嘴,想调回平西城的事。他说有机会就告诉我一声。下次见面了我再问问他。”

何老教头一听这话,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暗了下去,摇了摇头:“他这么说,就是有戏。可你得明白,有戏不是白给的。”

叶明剑抬起头。

“你要真想调回来,就得把这事当成一件正事去办。”何老教头的声音认真了些,“你上次说跟陆胤提了,他说有机会告诉你。这话说了有一年多了吧?有消息吗?”

“没有。”叶明剑说。

“那就是在等。”

“等什么?”

何老教头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还没开窍的孩子:“等你的诚意。”

叶明剑皱了皱眉,面露疑惑。他不是没想过送钱,但他俩这么多年的关系,即使他送,陆胤能收吗?

何老教头摆了摆手,说道“你以为披了一身军皮,人就都一样了?在边军,你们是兄弟,是战友,有话直说。可平西城是官场。陆胤是都督府的红人,你和他是同批,交情好,还救过他的命,他才对你这么说。换了别人,他连这话都不会讲。可你要真把这话当成承诺,那你就太天真了。”

叶明剑没说话,在听。

“平西城的位置,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要给你挪个坑出来,不得对上下都有个交代?这个坑给谁不是给?他凭什么给你?就凭你们当年的交情?那交情值几个钱?”

何老教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放下,语气更缓了些:“什么叫人情世故?他念着旧情,没忘了你,给你漏了口风,不好收你的钱,这就是人情。可这钱不收,他怎么给人交代?你要琢磨的是,怎么把这钱送出去,送得自然,送得你俩面子都过的去。你把这点琢磨透了,就说明你会做事儿,就叫事故,比你再杀一百颗人头都有用。”

何老教头这次心情总算好些了。以往这个死脑筋的女婿一门心思地杀敌建功,这次最起码是开窍了,愿意往这边想了。

“你当年要是听我的,直接走门子进了北大营,现在指定不比他差!”

何氏见父亲又要开始说,赶紧给续上茶,又把他面前凉了的那杯换走。正要再说几句软话,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又急又重,踩在院子里的青砖上,嘚嘚嘚的,像是有什么要紧事。

门帘被掀开,一个传令兵站在门口。他穿着一身半旧的戎装,腰里别着块腰牌,帽檐上还沾着雪沫子,身上带着外面的寒气。他站在那儿,目光在屋里扫了一圈,落在叶明剑身上。

“叶校尉!梵众骑兵犯境,前线已经开打了。都督府要各营休整军士火速归营!”

叶明剑站了起来。传令兵又说了第二句。

“阮都尉传来的消息,敌袭是您徒弟黄闲发现的。他立了功,命虽然是保住了,但受了重伤,昏迷好多天了。”

叶明剑的脸色变了。不是那种猛地一下变白或者变青,是慢慢地沉下去,像天边的云压过来,一层一层地暗。他站在那儿,手垂在身侧,攥了攥,又松开了。

何氏手里的帕子攥紧了。她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前倾了一下。

“我跟你一起回去。”她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