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回响

十四重黎明 · 百叶归秋 · 第11章 · 30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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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野从九歌酒馆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棚户区的早晨有一种独特的烟火气——早点摊的油锅滋啦作响,老板娘一边炸油条一边骂自家男人动作太慢;买菜的大妈提着布袋在巷子里穿梭,遇到熟人能站在路中间聊十分钟;几个小孩蹲在墙角玩弹珠,书包丢在一旁,估计上学又要迟到。

陈野顶着一头鸡窝似的乱发,皱巴巴的T恤上还残留着昨晚威士忌和青梅酒的混合气味,脚步虚浮地走在巷子里。他的状态介于“宿醉未醒”和“社死现场”之间,脑子里的画面还在反复回放——尤其是他用被子裹住自己、义正词严地指控阮玲珑“企图玷污他身子”的那一段。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愿意用银行卡里一半的余额换取把那段记忆从阮玲珑脑子里删除的机会。

走出酒馆之前,阮玲珑靠在吧台后面,手里端着那只天青釉的茶杯,目送他离开时的眼神可以用四个字形容:秋后算账。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用那把竹骨折扇朝他点了点,嘴角挂着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那个微笑翻译过来大概是:“你尽管走,下次来的时候我们再慢慢聊。”

陈野当时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然后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出了九歌。

回到自家楼下,远远就看到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门口,车身上印着“鑫达铝合金门窗”几个大字。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的中年师傅正靠在车门上抽烟,看到陈野走过来,把烟头往地上一捻,操着一口浓重的外地口音招呼道:“小伙子,是你家要换窗户吧?我在这儿等了十分钟了,打你电话也不接。”

陈野掏出手机一看,三个未接来电,全是门窗店师傅打的。宿醉让他的反应速度降到了正常人的三分之一,他摸了摸后脑勺,不太好意思地说:“抱歉抱歉,昨晚喝多了没听见。师傅您贵姓?”

“姓周。叫我老周就行。”老周四十来岁,皮肤黝黑,手上的老茧厚得像砂纸,一看就是干了几十年手艺活的人。他从车里拎出一个工具箱,抬头看了看二楼那扇被胶带和纸板糊住的窗户,摇摇头说,“你这窗户怎么搞的?胶带都贴歪了。昨晚刮台风了?”

“呃……算是吧。”陈野不想多说,掏出钥匙开了门,“师傅您跟我上来。”

老周拎着工具跟在他后面上了楼。进了陈野的客厅,老周先环顾了一下四周——满地的碎玻璃还没完全扫干净,沙发旁边的地毯上还残留着雨水的印记,窗帘歪歪扭扭地挂在一边,那个空了的银色手提箱还躺在地上没来得及收。

“你这屋子……”老周斟酌了一下措辞,“怎么跟被打劫了一样。”

“窗户破了嘛,风刮的,乱七八糟的。”陈野打着哈哈把话题岔开,弯腰把那个银色手提箱踢到了沙发底下,“师傅您先量尺寸,我去给您倒杯水。”

老周没有多问。在九龙棚户区这种地方干了十几年的活,他见过比这更离谱的屋子。只要钱到位,窗户装好,其他的事他一个字都不会多问。这是手艺人的职业素养,也是在棚户区生存的智慧。

他拿出卷尺,走到窗边开始测量。量了几下,他忽然“咦”了一声,从窗框上掰下一小块残留的玻璃,对着光看了看断口。

“小伙子,你这玻璃不是风吹破的吧。”

陈野正在厨房倒水的手停了一下:“什么?”

“风吹的玻璃,断口是朝里弯的。你这个,”老周把玻璃碎片举起来给他看,“断口朝外,而且是从中间一点往外炸开的,像是什么东西从里面撞碎的。不对,准确地说,是有人从这里飞出去的时候撞碎的。”他转头看着陈野,表情很淡定,像是在说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你养鸟了?”

陈野端着水杯愣在原地,脑子飞速运转了三秒。然后他用一种真诚到近乎无耻的语气说:“对,养了一只鹦鹉,特别大的那种。金刚鹦鹉,翅膀展开有一米多。昨晚笼子没关好,它飞出去了。”

老周用那双见过无数离谱装修现场的眼睛看着陈野,沉默了片刻。

“……鹦鹉把防盗窗连根拔起然后飞出去了?”

“对,就是这个情况。回头我得好好教育它。”

老周把玻璃碎片丢进垃圾桶,拍了拍手上的灰,用一种“我不问但你也别把我当傻子”的语气说:“行吧。尺寸量好了。你要的防弹玻璃,双层钢化加厚铝合金框架,下午就能装。到时候给你开个发票,品种写‘金刚鹦鹉破坏赔偿’,你看行不行。”

“……品种就别写了师傅,正常开就行。”

老周笑了一声,没再多说,拎着工具箱下楼去了。

陈野靠在墙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决定以后在江湖上混,一定要记住一条铁律:永远不要小看手艺人,尤其是干了十几年装修的手艺人。他们的眼睛比私家侦探还毒。

等老周走了以后,陈野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把客厅大致收拾了一遍。碎玻璃扫了半垃圾桶,泡烂的地毯卷起来扔到了楼下垃圾站,茶几上的薯片糊状物用抹布擦了五遍才擦干净。那个银色的手提箱他本来想一起扔了,但想了想,还是找了块旧布把它包起来,塞进了储物间的柜子最深处。他不知道那个手提箱有没有被人追踪的可能,在搞清楚之前,暂时先收着,总比扔在外面被人捡到强。

收拾完客厅,他站在自己的卧室门口,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犹豫了一下。

父母去世之后,他很少进卧室隔壁那个小房间——那是他父母的房间。三年来,他一直保持着那个房间的原样,没有出租,没有改造成储物间,甚至没有把里面的任何一样东西丢掉。平时那扇门都是关着的,他路过的时候也不怎么看。不是忘了,是刻意不去想。每次看到那扇门,就会想起一些不该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想起的事情。

但今天,他的客厅已经收拾干净了,门口师傅下午还要来装窗户,他总不能坐在满是灰尘的走廊里等着。而且昨晚和阮玲珑说的那些话——那些关于“飞过去的人”、关于两年前降临事件的讨论——让他的脑子里一直有一种隐隐的不安,也隐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

他推开了那扇门。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樟脑味和旧书的味道。窗帘拉着,光线从缝隙里透进来,在空气中形成一道细细的光柱,灰尘在光柱里缓缓飞舞。房间的布置和三年前一模一样——一张双人床,床头柜上放着父亲的一副老花镜;一个木制的衣柜,柜门上还贴着母亲在世时贴的挂历,挂历停留在三年前的那个月;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书桌,桌上堆着一些发黄的报纸、几本书,还有一个旧式的笔筒。

陈野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去,在书桌前坐了下来。

他随手翻了翻桌上的报纸,都是三年前的旧报,上面无非是些过时的新闻——某地GDP增长、某明星离婚、某台风登陆。报纸的纸张已经泛黄变脆,边缘一碰就往下掉渣。他把报纸放下,目光落在笔筒上。

笔筒是木制的,上面的漆已经掉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的原木色。里面插着几支圆珠笔、一把裁纸刀,还有一支钢笔。

那是一支老式的英雄牌钢笔,笔杆是暗红色的,笔帽上的金色商标已经磨得只剩一半。陈野认得这支笔——这是他母亲用了很多年的笔。他母亲在世的时候,喜欢用这支钢笔写信、记账、写菜谱。小时候他不懂,还嘲笑过母亲老土,说现在谁还用钢笔。母亲总是笑着说:“钢笔写出来的字有骨头,圆珠笔写出来的字没骨头。”

他把钢笔从笔筒里抽出来,拿在手里转了转。笔杆上有一道细微的划痕,那是他小时候不小心用削笔刀划的,为了这事被父亲训了一顿。他拧开笔帽,笔尖已经干涸了,残留的墨水结成了一层薄薄的硬壳。

陈野盯着那支钢笔,看了很久。

然后他拉开书桌的抽屉,想找找有没有墨水瓶。抽屉里东西不多——几本旧账本、一沓信纸、几个空的信封、一把生了锈的剪刀。在抽屉的最里面,他找到了一个玻璃墨水瓶,里面还有半瓶墨水。墨水瓶的标签已经模糊不清,只能隐约看到“英雄”两个字。

他把墨水瓶拿出来,拧开盖子。墨水还没有完全干涸,散发出一种独特的、带着金属气息的味道。那个味道让陈野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它难闻,而是因为太熟悉了。小时候他每次放学回家,路过书桌前,都能闻到这个味道。那是他母亲写信的时候,墨水从笔尖流出的味道;是他在作业本上鬼画符的时候,母亲俯身纠正他握笔姿势时身上的味道;是周末下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母亲坐在书桌前写菜谱时空气中弥漫的味道。

味道是没有时间的。